6.10 平臺建設需求管理
6.10.1 建設方在項目建議書前應編制平臺建設需求分析報告,是整個需求管理的基礎文件
。6.10.2 承建方在簽訂合同書后,應設置需求管理員,在平臺建設開始前及進行過程中適時開展需求工程活動
,包括需求開發(fā)與需求管理。6.10.3 平臺建設需求開發(fā)的對象是應急平臺的使用
、開發(fā)、測試、維護等人員,通過需求獲取、需求分析、需求定義及需求驗證,掌握產品需求。需求管理對應需求開發(fā),控制需求變更,雙向跟蹤需求來源,識別產品與需求的不一致,并予以糾正。6.10.4 承建方應編制需求管理計劃,內容包括確定需求管理軟硬件資源
、需求跟蹤性矩陣、需求變更請求表等。6.10.5 需求跟蹤應是雙向的
,即每一項需求都在應急平臺功能中得以實現,每一項平臺功能都有其需求來源。6.10.6 需求跟蹤過程中應對需求變更制定影響分析報告
,對需求變更的收益、成本、代價、質量影響、進度影響、風險及其他相關因素進行評估,幫助進行需求變更的審批及決定優(yōu)先級。6.11 平臺建設文檔與配置管理
6.11.1 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文檔管理參照《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暫行辦法》(檔發(fā)〔2008〕3號)的有關規(guī)定。
6.11.2 承建方組織應建立配置控制委員會
6.11.3 承建方應編制平臺建設配置管理計劃,包括配置管理軟硬件資源、配置項計劃
6.11.4 承建方應定期向建設方和監(jiān)督方提交配置狀態(tài)報告
,內容應包括:a) 各份變更請求概要:變更請求號、日期
、申請人、狀態(tài)、估計工作量、實際工作量、發(fā)行版本、變更結束日期;b) 基線庫狀態(tài):庫標識
、至某日預計庫內配置項數、實際配置項數;c) 發(fā)行信息:發(fā)行版本、計劃發(fā)行時間
、實際發(fā)行時間、說明;d) 備份信息:備份日期、介質
、備份存放位置;e) 配置管理工具狀態(tài);
f) 配置管理培訓狀態(tài)
。6.12 平臺建設溝通管理
6.12.1 建設方、承建方和監(jiān)理方應建立平臺建設溝通管理體系
,健全管理制度,采用適當的方法和手段與相關各方進行有效溝通與協調。6.12.2 平臺建設溝通與協調的對象應是項目所涉及的內部和外部有關組織及個人
,包括應急平臺用戶、建設方、承建方6.12.3 各方應根據平臺建設實際需要
6.12.4 溝通管理計劃應包括信息溝通方式和途徑,信息收集歸檔格式
6.12.5 溝通應定期以會議形式進行
6.12.6 項目溝通應減少干擾,消除障礙
、解決沖突6.12.7 各方組織應做好沖突的預測工作
6.13 平臺建設信息系統(tǒng)安全管理
6.13.1 安全生產應急平臺是服務于國家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信息化工具
6.13.2 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應符合《信息技術 安全技術 信息技術安全性評估準則》(GB/T 18336-2008)、《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保護等級劃分準則》(GB/T 17859-1999)及其他相關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要求
6.13.3 建設方應在立項及招標文件中明確安全生產應急平臺信息安全的各種要求
- 下一篇: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分類編碼標準
- 上一篇: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分類編碼標準
